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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信息
一、政策依据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
二、修复对象
超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以下简称税款缴纳期限)未缴纳的税款的纳税人
三、修复前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欠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修复:
(一)欠税公告发布后,欠税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
(二)欠税人在公告期内已缴清公告欠税的。
四、办理形式
线下办理:办税服务厅(场所)
五、材料清单
1.欠税公告发布后,欠税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欠税人在公告期内已缴清公告欠税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缴清欠税的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在系统内能查询到税款入库记录的,可免于提交完税证明。
六、修复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场所)申请纳税欠税信息修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受理核实。税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对申请欠税信息修复的材料进行核实。
3.决定。税务部门应该当根据核实结果作出准予或者不予修复欠税信息的决定,并反馈结果。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八、咨询电话
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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