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厅
消防安全信用等级评定
一、政策依据
《广东省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二、修复对象
消防安全信用等级为B、C级的社会单位和个人
三、修复前提条件
第二十九条 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以及消防安全信用等级为D级的社会单位和个人不适用消防安全信用修复。消防安全信用等级为B、C级的社会单位和个人在信用信息公开时限内满足以下要求的,可开展消防安全信用修复,但信用信息公开时限不得少于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时限的一半:
(一)社会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整改,经当事人书面申请和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实,确实消除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个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通过集中免费教学或消防救援机构门户网站接受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培训,达到规定学时要求,经考核取得合格成绩。按1天4个学时计,属于消防安全信用等级为B级的,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培训学习不得少于12个学时;属于消防安全信用等级为C级的,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培训学习不得少于24个学时。
(三)个人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由本人承担社区消防义工,发放宣传单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并达到规定数量要求的。属于消防安全信用等级为B级的,社区消防义工服务范围不得少于1个行政社区(村),入户宣传不少于100户;属于消防安全信用等级为C级的,社区消防义工服务范围不得少于2个行政社区(村),入户宣传不少于200户。社区消防义工服务数量判定应以回收消防安全宣传单张回执为准。
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向消防安全失信单位和个人提供信用报告、信用管理咨询等服务。提交信用报告可作为社会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信用修复具体方式之一,并列入消防安全信用档案。消防安全信用修复后一年内再次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消防安全信用修复。
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原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被变更或撤销,已不属于消防安全失信情形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及时撤销原扣分决定、变更信用等级评定及公开期限,如已纳入黑名单的,应及时剔除。
四、办理形式
书面申请材料
五、材料清单
消防安全失信单位和个人申请消防信用修复应提交以下材料:
1.信用修复申请书;
2.消防安全信用承诺书;
3.行政相对人注册资质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完成本办法第二十九条信用修复行为的证明材料或信用报告。
六、修复流程
1.申请。信用主体向作出消防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信息的消防救援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受理及办理。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核实拟办意见,支队自收到核实拟办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
3.消防救援机构出具是否同意修复的书面答复意见并送达当事人。
①如信用修复行为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应当出具不同意修复意见;
②如信用修复行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应当出具同意修复意见,并在书面答复意见送达后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网站管理部门提出修复意见,按程序及时停止公开其消防安全失信记录。
七、办理时限
消防安全失信单位和个人申请信用修复的,作出认定的消防救援机构接到信用修复的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修复的答复意见。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公示期限内,消防安全失信单位和个人申请信用信息修复不能超过2次。
消防救援机构同意修复的,应在向消防安全失信单位和个人答复的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网站管理部门提出修复意见,按程序及时停止公示其消防安全失信记录,终止实施相关惩戒措施,并报省消防救援总队备案。
八、咨询电话
向作出消防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信息的消防救援机构进行咨询和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1.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电话:020-38766205;
2.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86669642;
3.广州市海珠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66660119;
4.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81536065;
5.广州市天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37278656;
6.广州市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86626119;
7.广州市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82014803;
8.广州市花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86972263;
9.广州市番禺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84875119;
10.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39136206;
11.广州市从化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87912956;
12.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82628636
信用广州-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