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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一、政策依据
1.《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58号)
2.《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4〕33号)
二、修复对象
在“信用中国”网站、地方信用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
三、修复前提条件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五条 以简易程序作出的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平台网站不进行归集和公示。以普通程序作出的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平台网站应当进行归集和公示。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其他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公示期为3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1年。最短公示期届满后,方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最长公示期届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
第十八条 提前终止公示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
(二)达到最短公示期限;
(三)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 法律、法规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规定了附带期限的惩戒措施的,在相关期限届满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提前终止公示。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第六条 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者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低数额罚款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6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1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一)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二)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三)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四)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注:
1.安全生产领域除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为1年外,其他安全生产领域最短公示期3个月。
2.消防领域除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为1年外,其他消防领域最短公示期3个月。
四、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申请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信用中国网站提出修复申请;申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个体工商户在信用广东网站提出修复申请。)
材料清单
材料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的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如缴交罚款的收据或《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表》、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其他相关整改证明材料)
材料三:《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
注: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整改证明材料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需为本单位在编业务人员,联系电话为单位座机号码。
六、修复流程
1.网站在线申请(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申请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的,在信用中国网站提出修复申请;个体工商户申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在信用广东网站提出修复申请)。进入相应网站首页,在搜索栏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行政处罚一栏找到需要修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点击在线申请修复,按照申请页面提示的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受理核查。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提交的修复申请材料,符合《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规定的,由市信用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经初审合格的,提交省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提交国家进行终审。
3.修复。经三级审核,对未履行相关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修复;对已经纠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律责任、完成有效整改的,“信用中国”集中处理下线。
4.数据同步。信用平台网站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行业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信用信息修复共享机制,自“信用中国”做出信用修复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修复信息共享至相关系统。
七、办理时限
市级受理初审1个工作日(自企业提交修复申请的工作日24小时内),省级复审3个工作日,国家终审2个工作日,共6个工作日
八、咨询电话
①综合咨询服务:020-38828206
②交通领域:020-86010063
③住房建设领域:020-83124962
④安全生产领域:020-83189325(仅周一、周二开放)
⑤消防领域:
1.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电话:020-38766205;
2.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86669642;
3.广州市海珠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66660119;
4.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81536065;
5.广州市天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37278656;
6.广州市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86626119;
7.广州市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82014803;
8.广州市花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86972263;
9.广州市番禺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84875119;
10.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39136206;
11.广州市从化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87912956;
12.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20-82628636
⑥市场监管领域:
市局:天河区天河路112号802,电话:020-85582975;
越秀区局:越秀区解放北路813号后座216,联系电话:020-83546985;
海珠区局: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15号201,联系电话:020-89000019;
荔湾区局:荔湾区长寿西路70号4楼信用科,联系电话:020-81295565;
天河区局:天河区珠江新城海月路407号222,联系电话:020-38839672;
白云区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远景路棠景南街21号,联系电话:020-86386298;
黄埔区局: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302,联系电话:020-32399386;
花都区局:花都区新华街花城南路2号,联系电话:020-86823150;
番禺区局:番禺区市桥街兴泰路59号,联系电话:020-84630100;
从化区局:从化区街口街中田东路41号303,联系电话:020-62163256;
南沙区局:南沙区蕉西路115号融通大厦202室,联系电话:020-34687126;
增城区局: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48号,联系电话:020-8271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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